一、要推进司法公开,主动接受群众监督。通过饶河法院网站,及时向社会发布开庭信息,推进裁判文书上网。对人民群众高度关注、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,及时依法公布相关情况,切实回应群众关切。
二、加强民意沟通,扩大司法民主。加强与县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沟通联络。建立完善法院民意沟通信箱,对收到的各类信件要安排专人整理归纳,落实承办部门,及时向群众反馈。进一步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,完善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工作机制。
三、遵守工作纪律,提高工作实效。保守审判秘密,不擅自对外发表个人对案件的不同观点。自觉抵制奢侈、浪费、懒散、庸俗的不良习气。推行办公自动化建设,倡导无纸化办公。加强车辆和水、电的日常使用管理,禁止违反纪律使用公车,杜绝“长明灯”、“长流水”等现象。
四、增进群众感情,密切联系群众。坚持院领导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,积极倾听群众意见,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。建立完善案件信息查询机制,切实方便当事人及时有效查询相关案件信息。进一步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,遵守《人民法院文明用语基本规范》,杜绝衙门作风。结合工作实际,加大巡回审判力度,方便群众诉讼。
五、坚持司法为民,促进社会和谐。增强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,高度重视社会矛盾化解工作。各相关庭室要做好从立案、审判到执行各个环节的沟通协调。仔细审理执行好每一起案件,承办人、审判长要根据案情适时做好判前释明和判后答疑工作,不得敷衍、推诿当事人,力争把矛盾化解在第一时间。庭长、分管副院长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把好案件质量关。
对违反以上要求、造成严重后果的,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
政工科将本规定执行情况纳入绩效考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