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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争创文明单位】饶河县文明办指导饶河县人民法院文明创建工作

发布时间:2019-07-26 15:52:15


    7月25日,县文明办主任尤雪松、副主任宋春梅到饶河县法院检查指导文明单位创建工作,副院长王为强、政治部主任洪梅陪同县文明办领导指导工作。

   尤雪松一行实地查看了我院绿化、诉讼服务中心窗口建设、文化长廊、图书室以及各楼层宣传栏等文明创建软硬件环境,随后仔细查阅了我院创建文明工作材料,并听取了关于创建市级文明单位的简要情况介绍。    

    通过看现场、查资料、听汇报、问成效,尤雪松对我院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,认为我院在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工作中:一是领导重视,狠抓落实,把创建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进行有机结合;二是创建工作思路清晰,方向明确,认真负责,富有成效;三是工作规范,分工明确,制度有力,全员参与,争创热情高涨。并就如何进一步做好文明创建工作,提出了指导性意见。一是以志愿服务指导创建,形成强大合力,积极营造精神文明创建氛围;二是以业务工作与文明创建工作紧密结合,形成良性循环,促进创建工作开展;三是以争创“市级文明单位”标准进一步加强文明单位建设工作力度,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,使文明创建成为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。

 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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