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释 法 析 理 案 结 事 了 饶河县法院依法妥善审结 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

发布时间:2021-10-27 08:41:12



    10月21日上午,饶河县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,被告当庭支付土地承包费9000余元。

原告系某村集体经济组织,被告刘某系该村村民,刘某因承包土地未支付土地承包费,原告诉至法院,请求判令被告给付拖欠的土地承包费。承办法官考虑到本案系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之间的纠纷,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耐心向当事人释法析理,被告最终同意履行法定给付义务--支付土地承包费,并当庭支付拖欠的承包费。该起民事纠纷经法院审理及时得以解决,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,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。

    近年来,饶河县法院一直秉持公正、高效、公开、透明、案结事了的办案理念,从情、理、法等角度向当事人释法析理,尽力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纠纷,以达到案结事了,使案件的办理尽量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,以最少的投入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和依法维权,也是人民法院实现公正与效率主题,践行司法为民的重要内容。今后工作中,饶河县法院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司法为民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,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,化解矛盾纠纷,促进社会和谐稳定。

 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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