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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年未探望子女,法院发出家庭教育指导告知书——饶河县法院向日葵工作室开展家庭教育指导

发布时间:2023-09-02 09:40:51


    家庭是未成年人保护的第一阵地,父母是实施家庭教育的第一责任人,即便离婚,对子女仍有抚养、教育、保护的权利和义务。近日,饶河县法院向日葵工作室对离婚案件中的一位“妈妈”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。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 【案件回顾】

    小美(化名)与周某2008年经人介绍结婚,婚后生育二子,一直在外省生活。由于婚前缺乏了解,2020年,小美不堪忍受周某对其殴打辱骂独自离开,回到饶河县生活,并向法院起诉离婚,后因证据不足被驳回诉讼请求。此后双方一直分居,2023年,小美再次以夫妻双方缺乏感情基础、感情破裂,向法院起诉离婚。

    案件审理过程中,承办法官将小美(化名)请到了向日葵工作室,先向其了解其个人生活情况及孩子的生活、学习状况,慢慢的,小美放下戒备后,表示害怕周某再对其进行殴打辱骂,已经有三年未去探望孩子了。面对这种情况,法官首先向其讲解《反家庭暴力法》的相关规定,告诉小美遇到家庭暴力的处置方法。又向其讲解《家庭教育促进法》的相关规定以及家庭教育对子女的重要意义,引导其重视母亲的陪伴对孩子成长的重要性,通过案例讲解使其认识到缺乏母爱会对孩子造成的不良影响,并向其发送家庭教育指导告知书,小美在《家庭教育承诺书》上签字按印。

    小美在听到法官讲解后,对法官教她如何防范家庭暴力表示感谢。对其害怕被丈夫殴打辱骂未去探望孩子留下了悔恨的泪水,对这三年未能亲自照顾孩子、去拥抱孩子表达歉意,并表示在离婚判决生效后即刻启程去探望孩子,虽然不能和孩子共同生活,也会考虑就近工作,给孩子更多的照顾和关爱。

    家庭教育指导是强化家庭监护责任,提升家庭教育能力的重要途径。饶河法院在市中院的指导下,与县民政局联合成立“向日葵工作室”,以涉未成年人案件审判为基础,有针对性地开展判后跟踪回访、结对帮扶、心理疏导、法律咨询、普法宣传、家庭教育等各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,实现审判、治理、教育、保护的有机统一,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有力司法保障。

 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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